三沙拆迁诉讼程序有哪些


1、拆迁纠纷提起诉讼是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,对复议决定不服的,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由拆迁土地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
第二十条,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,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第四十四条,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,对复议决定不服的,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,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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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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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拆迁问题,双方没办法达成一致的,可以进行行政复议、诉讼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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