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还有一个月的冷静期吗?

离婚有一个月冷静期。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,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30天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期限届满后的30天内,夫妻双方需要一起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。
没有申请的,会被当做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条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【离婚冷静期】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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